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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2020年10月新法速递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率:1025

全国性



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
       9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起施行。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用药的《药品目录》。


3.资源税纳税人可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9月1日起施行。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并将申报期限统一改为15天。


4.客运班车可沿途下客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


5.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9月1日起施行。鉴定机构、鉴定人被列入黑名单期间,不得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和相关信息平台。


6.12种行为被列入科技活动违规行为范畴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9月1日起施行。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等12种行为被列入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范畴。违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的,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相关资格。


7.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资质认定
       9月1日起,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8.禁止固体废物随意倾倒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月1日起施行。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地方性



上海| “一户多人口”水电气优惠范围扩大
       9月起,持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持《上海市居住证》(含海外人才居住证),并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可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水电气优惠政策。


广东| 每户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9月1日起施行。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


山东| 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禁行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31日。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海南| 班车客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9月1日起,省际、市县际班车(农村客运班车除外)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自主调整票价应至少提前7日在汽车客运站、便于公众阅知的售票渠道等向社会公布。


浙江| 幼儿园专任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9月1日起施行。所有等级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均须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湖南|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
       湖南医保局印发通知,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河南| 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
       9月1日起,河南黄河流域包括郑州、开封等9个地级市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下辖的44个市、县(区)和7个开发区等行政区划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均实行集中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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