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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法律服务常见问题

是“加班”还是“值班”?

发布时间:2018-12-05   点击率:1083

“加班”与“值班”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通常值班人员的报酬标准要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和加班情况下的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加班与值班的争议一直比较大。


“加班”与“值班”的区别:

值班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进行一定的非生产性的工作。如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员工担负临时性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说劳动法对此没有规定,值班费有无、多少需要事前协商,参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加班指员工在本职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该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形。加班,其实就是延长工作时间,具体又可分为:加班、加点。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加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包括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加班费则是针对加班的这段时间,劳动者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我国《劳动法》明确了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报酬。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案例:

小米是机械加工厂的员工,国庆期间安排全厂休息,但是每个部门必须留下一人值班。小米想想国庆期间上一天班能顶三天,就开心的留下来了。其实说是上班,其实也不进行正常生产,工作内容也不是正常上班的工作内容,无非就是巡罗厂区、车间,查查安全隐患,接些电话等,看守大门。发工资的时候,小米觉得数额不对,就去人事部查询工资条。发现加班工资这一栏为0,而值班补贴为700元,这七天只比平时多了100元天。

小米认为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300%和200%给他发加班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公司辩称,小米国庆期间不属于加班,而是值班,值班就应该给值班工资。就是在原来工资的基础上补贴100元每天。

加班指的是节假日公休日等休息时间为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为完成工作内容延续的工作时间叫做加班。

很显然,被认定为加班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1、为完成生产经营任务2、在本职岗位的工作内容3、节假日、公休日等应休息时间延续工作。

而值班指的是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安排有关人员非上班时间轮流值守的时间为值班。

显然,小米国庆期间不属于加班而属于值班。所以,最终小米国庆期间没有加班工资,是值班补贴。


上海关于值班的指导性意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6-10-18)

关于单位值班的若干问题:

(一)以下情形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1.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2.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二)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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