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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面面观—兼谈监管部门重拳整治“校园贷”类P2P平台

发布时间:2017-11-06   点击率:1599

2016年3月9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某幸,因无力偿还高达60余万元的网络借贷欠款,从青岛一家宾馆的8楼跳下。这使面向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P2P金融服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正视风险堵塞漏洞,推进“校园贷”P2P金融服务平台规范运作,已成为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校园贷”典型案例

案例一:平台无良,诈骗泛滥

吉林长春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此案涉及12省市的150余名大学生。诈骗团伙利用学生的单纯,打着“内部有人,贷款不用还”的名义组织起了一支具有传销性质的学生大军,最终这些学生都被骗。不法分子实则利用这些学生的信息贷款,造成了学生拉下线骗学生的后果。

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大学女生,邀请多名同学注册借贷平台账户,注册后让同学从平台里提现并交给她,最后却卷钱消失。此外,该女生还借用他人的借贷平台账号申请贷款,至今也未还款。目前已有80多人涉及此事,被骗金额超60万元。这个案例中,这名女大学生,也有可能是受害人之一。

这是一种典型的不负责任的做法,让很多与贷款不相干的学生身陷其中。本质上,校园贷平台的审核机制有名无实,监管形同虚设,只为最后催贷而生,这与非法组织一般无二。

案例二:校园贷只是表,高利贷才是里

大学生尹同学在趣分期申请了分期产品,因为逾期,还要交滞纳金。一算才知道,借款本金6000元,但是现在要还1.3万,利息高达30%。这意味着,如果他在此平台借款1万,1个月后滞纳金的利息金额就是10000*1%*30=3000元,一年就可滚到36000元,年利息高达36%。

在河南某高校大学生因无法还贷而自杀的案子中,其中有一笔8000元的“校园贷”债务,在半年内经过借款、还款、再借款,最后总还款金额竟高达8万余元。

纯贷款产品,则经常会出现借款10000,到手只有8000的情况,因为放款人还要收取手续费与代理费,但是利息要按10000万元算。按照某些学生的说法,校园贷正是因为他们是学生还款能力差,才会提高利息让他们故意还不上的,最后只能由家庭买单。要知道,年利息超过24%已不受法律保护,大学生在校园贷平台贷款时一定要注意。

案例三:裸条害人不浅,或在暗中继续

2016年,10G裸条资源事件,曝光了多名受害女大学生,也曝光了校园贷背后的乌烟瘴气,更曝光了校园贷行业中裸持借贷这条灰色产业链。

裸贷,改变了很多大学生的命运。合肥某职业学校一大二女生,就通过裸贷借钱用来和男友花销。借来自用的本金不到5万元,一年不到,欠下的贷款本金已高达30万元,本息合计更是达50多万元。因还不起钱,其裸持身份证照片被曝上网,家人电话也被催债电话打爆。不得已,家人在报警同时,正在变卖唯一住房还款。

裸条事件发生以后,相关各部门已积极介入治理,但裸条资源仍旧在网上传播,裸条借贷还在继续,甚至还出现了胁迫裸贷女大学生“肉偿”的事件。20岁的大三女生小茜(化名),通过裸持借贷向杨某贷款1000元,扣除利息实际到手850元,商定周息为15%。后来因利息太高无法偿还,被放贷人杨某威胁以卖淫还债,小茜无奈通过媒体报警。

2017年1月,甘肃省定西市警方抓获了杨某,他曾胁迫两位裸贷女子发生性关系,这是全国首例因裸贷而被刑拘的事件。似这种情况,如果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没有相关法规,定还会在暗处继续滋生。

案例四:赌球炒股,殆误终身

2016年3月9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小郑在青岛跳楼自杀。他则借用同学名义,先后通过各种网贷平台贷款,总金额超过58万元。从2015年开始,小郑就开始接触各种网络贷款,种类达到了数十个。至案发,小郑已经背负上百万的债务。

大学生小魏也是这样的情况,他先后在20多个校园贷平台上借钱用于赌球,最后借了30多万,要账公司各种威胁与催账,小魏一度喝农药自杀,幸好及时发现被救回。2016年10月上旬,广西南宁一名大学生小陆,以做生意为名向同学借款160多万元,却因赌博有90万元无力偿还,留下遗书自杀。

西安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小王,一直想靠炒股为自己毕业开公司挣到第一桶金。在没有股金的请款下,在多家校园贷平台借了三万多元,委托给股票公司帮起炒股,但这家股票公司是一个违法黑公司,投进去的钱全都打了水漂。为了还清欠款,他又在一些平台贷了一些钱,还借了同学2000元钱。目前,他已经还了60%的借债。

案例五:休学停课,荒废学业

广西某大学学生,在互联网借贷平台借贷,最后无力偿还,被人到学校追债、威胁后才敢告诉老师,此时已累计欠债20多万元。作为一个无收入的学生,父母也都在农村,好不容易赚点辛苦钱供他读书,这笔债务对这个家庭是个天文数字。即使学校能继续收留该学生,他也已无心读书。

西安南郊某大学机械类的大四学生阿木(化名),一年时间,因为“校园贷”,他从一个年年拿奖学金的优等生,变成了一个经常旷课,一学期补考七门,并且四处躲债的边缘人。2016年9月份,由于长期地旷课和挂科,阿木和父母商量后不得不办理了退学手续,跟父母回到他们打工的地方生活。据郑老师估计,阿木有超过10万元的贷款。

案例六:隐私泄露,诈骗盛行

学生通过校园贷等平台贷款,不管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还是别人的身份信息,都会造成学生群体的个人隐私泄露。隐私信息泄露以后,有什么后果呢?湖南一个学生的身份证在去年暑假丢失后,被一名30多岁的男子冒用向校园贷机构多次贷款,多家校园贷催起还贷。

相比之下,裸条图片视频的泄露与传播,对于借贷女大学生的影响更大,有的可能会对当事人一生造成影响,何况其裸贷信息还要留下家人、亲戚、朋友以及同学的信息,与之相关联的一群人的个人隐私,都被泄露了。

某大学生小万就以开设公司招学生兼职的方式,让其他大学生自愿用个人身份信息帮他贷款。至案发,小万共利用二十几名大学生的信息在各个分期平台上贷款,尚有32万元欠款未还清。在他陷入高利贷泥潭之后,又把同学拽入其中。

在各种案例中,我们发现,有太多的大学生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催债,多是因为个人信息被借用或者盗取所致。大量的学生信息,在网络被售卖,与很多网贷平台及中介有很大的关系。

案例七:网贷不良记录,危及个人征信

广西某学院的学生周某,因沉迷赌博向某小额信贷借款3000元,最后无力偿还,被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利息过高,但周某仍需偿还本金2000元及利息1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仍无力偿还,也不敢将此事告知父母。因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该小额信贷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周某因此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成为“老赖”。因为这3000元,曾看中的他的某大型企业,在查到其失信之后拒绝录用。估计其他大型企业也会因为这一”污点“而拒绝周某,这3000元的代价,实在太大。

二、“校园贷”类P2P平台的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2015年至今,在多数银行叫停大学生信用卡的背景下,“校园贷”却借机扩位,趣分期、分期乐、爱学贷、名校贷、优分期、诺诺镑客等多家专门针对大学生的P2P网贷平台相继出现。相对于其他互联网P2P市场频频跑路的现状,“校园贷”类P2P平台的业务可谓风生水起、闷声发大财。据研究院《2015大学生分期消费调查报告》调查结果,61%的大学生倾向于选择分期付款或网贷消费。学生网贷模式大致有三类:其一,“P2P+分期购物”模式,如分期乐、趣分期等,主要提供购物分期贷款及较低额度的现金贷款;其二,纯P2P贷款平台模式,用于大学生助学、创业、消费等,如靠谱鸟、爱学贷、么么贷、名校贷等;其三,类似淘宝“蚂蚁花呗”、京东“打白条”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购物信贷服务。

“校园贷”的特点:

(一)放贷门槛较低。“校园贷”类P2P平台大多自我宣传“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申贷门槛低,手续非常简单,大多数学生仅需在网络平台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和个人学籍信息截图,就能完成注册和放款,甚至不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办理。如此一来,一些经不住诱惑或无偿还能力的学生可以轻易贷到款,但也放大了贷款的风险。

(二)贷款隐形费用较高很多“校园贷”的宣传页上打着“零首付、零利息、免担保”等“优惠”条件,故意隐藏高额的手续费、服务费,诱导学生贷款。

(三)隐藏着高额的逾期违约金也是网贷平台的重要牟利手段。在签订贷款申请时,这些费用甚至在借款时就从所借款项中扣除,导致实际借到的钱与欠条所写金额不符。网贷平台经常要求大学生按照与实际不符的金额出具欠条并计算利息,在逾期不能还款的情况下,将利息也一并写入欠条,实现利滚利。不仅如此,一旦发生还款逾期,随之而来的“利滚利”更是十分惊人。

三、“校园贷”类P2P平台涉嫌的违规违法问题分析

(一)涉嫌暴力逼债的问题

比贷款本身的高利率更令人恐怖的是一些“校园贷”类P2P平台的催款方式。若按正常法律程序,对于不能按期还款的大学生,放贷者只能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追回全部或部分欠款,不会威胁到借款大学生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更不存在让大学生的父母代为偿还、让大学生毕不了业等问题。但实际上,一些公司采取的催款方式,往往是各种骚扰、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甚至包括某些更加极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不得不东奔西走,举新债还旧债,从而极大地威胁借款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以上种种暴力逼债的方式,甚至有涉黑犯罪之嫌。

(二)涉嫌非法经营的问题

虽然“校园贷”类P2P平台放贷的利率并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因此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是,从相关报道看,这些平台在收取约定的利息之外,还会以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名目,收取远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实质上就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利滚利后支付的总借款额,也不得超过期初借款本金与其24%年利率的总额,即不得以利滚利的手段变相进行高利贷。

(三)涉嫌欺骗诱导的问题

这些“校园贷”类P2P平台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会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会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经常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而消费欲望又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从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有欺骗诱导交易之嫌。

四、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大力整治“校园贷”类P2P平台

2016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加强日常排查,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高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8月,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并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对校园网贷整治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的五字方针,规范整理校园“网贷”。

2017年4月1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重压下,多家校园贷平台宣布转型或退出校园贷业务。今年4月17日,上海校园贷平台“名校贷”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将暂停新增校园网贷业务,转向校园公益事业,为在校生提供公益性的服务。

此前统计,截至2017年2月底,全国共有74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校园贷业务,主要为消费分期平台和P2P网贷平台,其中有53家平台不仅限于做校园贷业务,占总平台数的72%;共有47家校园贷平台选择退出校园贷市场,其中有28家平台选择停业关闭网站,19家平台选择放弃校园贷业务转战白领、蓝领等工薪阶层的贷款业务。

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称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

通知指出,尽管校园贷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校园贷乱象。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

同时,通知明确表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存量校园贷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明确退出时间表。

通知强调,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暂停其开展网贷业务,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者取缔,对涉嫌欺诈、暴力催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指出,要制定正负面清单,明确校园贷市场参与机构,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

至此,一场轰轰烈烈的校园贷及其背后的P2P平台乱象暂时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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